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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上下学骑电动车安全告知书

发布时间: 2025-10-17 09:10:31
尊敬的家长、亲爱的同学们:
随着电动车成为部分学生上下学的代步工具,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。为保障学生生命安全,筑牢家校安全防线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等法规,现就学生上下学骑电动车安全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致学生:牢记安全准则,守住生命底线
·严守年龄规定:根据法规,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,未满年龄者严禁骑行上路,更不得借用他人车辆违规行驶。
·规范安全装备:骑行时必须正确佩戴头盔,系紧卡扣,不戴耳机、不接打电话,避免分心影响路况判断;不穿宽松衣物、不打遮阳伞,防止衣物卷入车轮或遮挡视线。
·遵守交通规则:走非机动车道,不逆行、不闯红灯、不超速,遇路口减速观察;不载人载物,尤其不搭载同学或携带重物,避免车辆失衡引发事故;与其他车辆保持安全距离,不随意变道、超车。
·做好车辆检查:每日出发前检查刹车、车灯、轮胎等部件,确保车辆正常;不擅自改装电动车提速,避免因车辆性能异常增加风险;放学后及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,不随意停放路边。
二、致家长:履行监护职责,筑牢安全防线
·强化责任意识: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、提供电动车,不纵容孩子违规骑行;主动学习交通法规,向孩子普及安全知识,引导孩子认识违规骑行的危害。
·做好车辆排查:若孩子已符合骑行条件,需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标准,定期检查车辆状况,及时维修故障;不在电动车上安装违规装置,不允许孩子骑行无牌、超标车辆。
·加强日常监管:关注孩子上下学路线,了解孩子出行动态,可通过陪伴骑行、电话提醒等方式,督促孩子遵守安全规则;遇恶劣天气(如暴雨、大雾),尽量接送孩子,避免孩子冒雨骑行。
·做好榜样示范:家长骑行时需以身作则,遵守交通规则,正确佩戴头盔,用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安全榜样;发现孩子有违规骑行行为,及时纠正教育,不姑息迁就。
三、家校协同,共护安全
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健康,学校将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,家长需积极配合,与学校保持沟通,共同关注孩子出行安全。若发现学生违规骑行,学校将及时与家长联系,共同督促整改;如因家长监管不力导致安全事故,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让我们家校携手,紧绷安全之弦,共筑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防线,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!
 
供稿:安保处
初审:陈 辉
复审:谢石生、谢方军
终审:曾柳娟、黄小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