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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网络素养读本|(七)辨别虚假信息,我有“火眼金睛”

发布时间: 2025-03-07 12:56:19

第七章辨别虚假信息,我有“火眼金睛”


01虚假信息的“套路”,大揭秘
互联网海量的信息中混杂着一些虚假信息,它们包含两个核心属性:(1)蓄意误导性;(2)可验证错误性(陈静等,2024年),它们往往标题夸张、内容吸引眼球,以博取关注和点击,然而这些信息通常缺乏可靠来源或引用不实,经不起事实的检验。
虚假信息的危害不可小觑。在数字化信息的海洋中,人们依赖媒体作为了解世界的窗口,而虚假新闻的存在却使得这些窗口变得模糊不清,严重影响了个人对世界的认知和判断。从社会层面看,当公众发现自己依赖的信息源可能充斥着虚假与误导时,他们对媒体的信任度会大幅下降。这种信任的流失不仅影响了人们对媒体的信任,更可能影响社会的和谐有序,对社会的长期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(刘佳昕,2024)。因此,识别和抵制虚假信息对维护网络环境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。
 
02虚假信息的识别,有方法
 
辨别虚假信息其实并不难,可靠的信息通常来自权威媒体、专业机构或经过验证的新闻网站,而不是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网站或社交媒体上的随意帖子,所以要注意查看信息来源。如果看到一条信息特别夸张或引发情绪波动,可以试着搜索相关主题,看看其他可信的媒体是否报道过,如果多方报道一致,信息的可靠性就高一些。不要被夸张的标题迷惑,标题党常常夸大其词来吸引点击。留意文章中的细节,比如有没有具体的数据、引用的来源是否可信,虚假信息往往缺乏具体细节或提供模糊的证据。
 
案例一:黄某某通过对旧视频“移花接木”编造网络谣言案
 
东莞网民黄某某为吸引流量,蹭今年4月份广东连日暴雨热度,在网上下载一段数年前某路段地面严重积水的视频,故意编造“东莞暴雨,8人死亡事件”的虚假信息,发布至某短视频平台。该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,其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影响。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 
例二:林某某散布虚假消息抹黑无偿献血政策网络谣言案
 
汕头网民林某某为博取关注、吸引眼球,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称,“根据海关总署统计并发布的数据,中国血液制品出口数量达到了177.99吨……”。该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关注热议,存在抹黑无偿献血政策的不良导向,极易引发公众对无偿献血的误解,其行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影响。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。
 
来源:网信天津
初审:林建锋
复审:谢石生赵攀
终审:曾柳娟、黄小刚